湖南师范大学法学如何?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历史悠久,1983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99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资格,2000年被定为校级重点学科,2003年成为省级重点学科,2008年成为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单位(含法理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005年起开设法学第二专业学位教育。
经过多年的办学积淀,本专业师资队伍优化,办学条件优良,研究方向和课程体系独特,特色突出,在理论法学研究、应用法学特别是经济法、环境法方向有着较大的实力和影响,成为省内有影响力的、特色鲜明的优势法学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