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在哪?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批准,以上海、东北、华北、华东、华南等五大人民革命大学法律系为基础,在上海创建华东政法学院。1958年,学校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单独建校,恢复华东政法学院。学校是沪上历史最长的高校之一,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1993年,学校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1996年,学校入选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2007年,学校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学校整体搬入松江校区。2013年,学校开始招收专职博士后。2016年,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2017年,学校被中央政法委、教育部首批确定为“教育部与中央政法委共建高校”。2018年,学校被上海市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高水平大学”。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主校区松江校区位于松江区大学园区内,占地7000余亩;长宁校区位于长宁区番禺路,占地235亩。
华东政法大学是中国现代高等教育的重要起源之一。本校前身可追溯至1906年的中国政法学校,1915年的东吴大学,1936年的上海法科大学以及1947年的中国大学法学院,其历史是近代中国法学教育的缩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华东地区以原东吴大学法学院、圣约翰大学法学院、震旦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律系、暨南大学法律系、浙江大学法律系、厦门大学法律系以及南京大学法律学等院系为主,汇聚复旦大学、厦门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圣约翰大学、东吴大学、震旦大学、中国大学等相关院系法律专业教师,组建华东人民革命大学政法学院,其后发展为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之一的华东政法学院。此后学校又汇聚了中华社会主义大学法律系、上海宪法研究室、华东军政委员会司法处一部分等机构部分师资力量。学校的法学教育传统源远流长,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建校60多年来,华东政法大学一直坚持“靠得住、用得上、信得过”的人才培养目标,恪守“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逐步凝练出了“求是、求实、求新”的办学理念和“理在法先、气存公后”的校格追求,“和而不同、知行相资、追求卓越”的校园文化,以及“砥砺德行、传播知识、创 造文化、追求卓越”的大学精神,努力培养“全面发展、复合型、创新型、国际化”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及其他应用型人才。